国际法学院是华政的二级法院。#华东政法大学#
设立背景。上海地处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为建成国际经济、国际贸易、国际金融和国际航运中心,需要一大批综合素质高、懂经济、懂法律、懂外语的复合型人才。
国际法专业。以国际法为主的主流法律,囊括宪法、行政法、民法、刑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等等。
沪港交流涉外卓越法律人才实验班专业。说白了就是与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签订了关于联合培养本科生的合作协议。实验班学生7个学期在上海学习,1个学期在香港学习。授予法学学士学位。一部分是双语教育,一部分是全英文教育。(备注:香港城市大学开设的比较公司法与实务、跨国银行法、国际人权法、香港法律制度、英美合同法、英美侵权法、美国宪法与行政法、外国刑法等)
国际合作。学院与美国耶鲁大学、纽约大学、旧金山大学,英国华威大学、利兹大学、伦敦玛丽女王大学,比利时根特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日本名古屋大学,荷兰艾柔默斯大学等众多国际知名学校建立了合作关系,与美国旧金山大学法学院和荷兰艾柔默斯大学国际法系建立了院际关系。
学术机构。国际法研究中心、WTO研究中心、国际航运与海商法研究中心和上海国际航运法律研究中心。
社会实践。国际法学院教师参加了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领海和毗连区法》、《公司法》、《担保法》、《对外贸易法》、《仲裁法》、《反倾销、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等许多重要法律的论证、修改工作;参加了《上海市进出口产品责任条例》、《上海市反暴利和价格欺诈规定》、《上海市保护和发展邮电通信条例》、《上海市港口货物疏通管理条例》等地方法规、规章的起草、论证和修改工作。
总结,国际法学院是华政国际法重要组成部分(华政还有一个国际金融法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