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储能政策加快新型储能标准制定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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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极星储能网不完全统计,10月,共计项涉及储能政策出台,其中包括10项国家级政策,28个省(直辖市)颁布90项省市级政策。

国家

10月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能源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行动计划》,其中提出,加快完善新型储能技术标准,根据新能源发电并网配置和源网荷储一体化需要,抓紧建立涵盖新型储能项目建设、生产运行全流程以及安全环保、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内容的标准体系。细化储能电站接入电网和应用场景类型,完善接入电网系统的安全设计、测试验收等标准。加快推动储能用锂电池安全、储能电站安全等新型储能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制定。

10月2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项行业标准,其中包含《分布式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性能规范第1部分:家庭储能》、《分布式储能用锂离子电池和电池组性能规范第2部分:道路交通与景观照明设施》、《通信用低温型阀控式铅酸蓄电池》、《动力锂离子电池行业绿色供应链管理规范》等储能行业标准。

10月28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光伏产业链健康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指出:鼓励多晶硅生产企业直接消纳光伏、风电、水电等绿电进行生产制造,支持通过微电网、源网荷储、新能源自备电站等形式就近就地消纳绿电。使用绿电进行多晶硅生产的,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

10月3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要加快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制修订。围绕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开展电网侧、电源侧、负荷侧标准研究,重点推进智能电网、新型储能标准制定,逐步完善源网荷储一体化标准体系。围绕新型锂离子电池、铅炭电池、液流电池、燃料电池、钠离子电池等,开展系统与设备检验监测、性能评估、安全管理和消防灭火相关标准制修订。推进飞轮储能、压缩空气储能、超导储能、超级电容器、梯级电站储能等物理储能系统及设备标准研制。开展储能系统接入电网技术、并网性能评价方法等标准制修订。推进储能系统、储能与传统电源联合运行相关安全、运维、检修标准研究。开展储能电站安装、调试、智能运维等标准研究。

10月19日,华中能监局发布西藏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新型储能及负荷侧并网主体参与辅助服务补偿应具备的相关条件由电力调度机构制定,并报能源监管机构。新型储能放电功率低于基本调峰下限或者处于充电状态进行调峰;可调节负荷上调用电功率,增加用电所提供的服务。在调峰困难时段(11:00-16:00)有偿调峰服务补偿,储能电站按调峰困难时段(11:00-16:00)所储存的电量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10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下达年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及外文版翻译计划的通知,汇总表中,储能领域标准有28项,具体包括液流电池储能系统变流器通用技术条件等。

10月11日,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发布《华中省间电力调峰及备用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规则指出,市场成员包括市场运营机构和发电企业、电网企业和新型市场主体。市场运营机构包括电力调度机构和交易机构。新型市场主体以储能装置、电动汽车充电桩及其它负荷侧可调节资源参与市场,执行本规则和相关规则。

10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延续实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组织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和汽车“品牌向上”系列活动,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汽车消费。

10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公开征求对《道路机动车辆生产准入许可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中提到,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车辆产品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车联网卡安全管理、软件升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保障机制,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负责人,落实安全保护责任。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所使用的软件和硬件应当符合国家网络安全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在产品销售、使用等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应当依法在境内存储。

10月13日,工信部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等有关要求,公布了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的目录。

北京

10月8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年度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方向重点聚焦先进可再生能源、新型电力系统、安全高效核电、化石能源绿色高效开发利用、新型储能、抽水蓄能、氢能及其综合利用、能源系统数字化智能化、节能和能效提升等领域。

10月13日,《北京市碳达峰实施方案》印发,其中提出,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氢能、储能等产业。到年,太阳能、风电总装机容量达到万千瓦,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达到1.45亿平方米左右,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70万千瓦,电网高峰负荷削峰能力达到最高用电负荷3%—5%。

10月25日,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对《北京市新型储能电站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文件明确,要求大、中型储能电站应建立状态运行及预警预测平台,小型储能电站应实现状态运行监测,实时监控系统运行工况。明确了新型储能电站运行期间的主体责任、安全和消防管理、监测预警、巡视检查、教育培训等相关管理要求,明确提出储能电站的应急预案制定、实施、演练等相关要求,并对储能电站的事故报告、处置、调查工作做出了规定。

广东

10月7日,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惠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储能方面,规划中提到,要拓展氢能应用场景,探索氢燃料电池在交通领域和氢能储能的示范应用。加快先进储能产业发展,推进先进储能在电力领域示范应用,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带动储能生产制造、科研创新产业链集聚发展。

10月9日,广东东莞市发改委印发《东莞市加快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利用工作方案》。其中提出要推动光伏配建储能设施建设,加大新型储能技术应用与推广,鼓励装机容量2兆瓦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8%的比例配建储能系统,储能系统作为光伏发电项目组成部分一并办理备案。

10月11日,广东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公开征求《深圳市关于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通告指出,聚焦制约产业发展的技术短板,围绕感知决策系统、控制执行系统、关键零部件等产业核心领域和重要环节,支持开展重大装备和关键零部件研制,按项目总投资的40%予以最高不超过2亿元资助。

10月12日,广东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日前发布关于印发《佛山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聚焦氢能、新能源汽车、先进储能等重点领域,促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综合智慧能源利用,依托中日韩智慧能源产业基地,加快推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加氢设施、数字电网、分布式能源、储能系统及智能交互终端设备融合发展的技术创新。重点建设天然气制氢、光伏制氢、虚拟电厂以及分布式光伏发电、电动汽车、储能一体化应用项目。

10月17日,湛江市发展和改革局公开征求对《湛江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其中指出,针对偏远地区供电质量及供电可靠性问题,因地制宜采用合理的技术路线推进光伏、风电、小水电、储能微电网建设。按需布局储能项目,力争年初步形成湛江市坚强局部电网。鼓励重大项目、园区或区域发展采用具备多能互补、源网荷储一体化特征的综合能源系统技术,因地制宜开展新型储能电站示范及规模化应用,促进数字技术与能源的深度融合。

10月19日,广东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印发《河源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年底,全市累计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点)座(个)以上,累计建成公共充电桩约个,公共桩桩车比达到1:6.4,在城市核心区充电设施服务半径不超过2千米。

10月19日,广东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汕头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建设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示范项目,探索开展区域性储能示范区建设,推动新型储能与新能源、常规电源协同优化运行。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配置电化学储能,探索合建共享、购买服务等储能配置新模式。合理布局电网侧储能,着力提升电力安全保障水平和系统综合效率。推动用户侧储能灵活多样发展,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拓展储能应用领域和应用模式。

10月20日,广东潮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潮州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积极推进电、油、气、风、光、水、储等多种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探索新一代电力系统建设,推动储能电站、虚拟电厂等示范工程建设,加强多种电源与储水、储热、储气设施集成互补,逐步构建以提高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为发展方向的基础设施协调支撑体系,多种能源基础设施实现融合发展。

10月2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清一体化“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加快建设智能微网、储能等新型能源系统,推动煤电超洁净排放改造,全面提升绿色能源服务保障水平。

10月25日,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深圳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文件提出,大力培育可再生能源、高效储能、智慧能源、节能环保等绿色低碳产业,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各类数字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

10月26日,广东省汽车智能网联发展促进会批准发布《电动汽车超级充电站建设技术规范》(T/GAEPA—)团体标准,标准于年11月1日起实施。《电动汽车超级充电站建设技术规范》规定了电动汽车“超级充电设备”“超级充电站”的定义,规范了超级充电站的规划设计、设施选用、工程实施、竣工验收以及运行管理与维护等内容,为超级充电站的建设提供了全方位的技术指导,确保了充电站建设的规范性与安全性,有助于推动超级充电站的建设。

10月28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公开征求《深圳市关于促进绿色低碳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文件指出,因地制宜布局储能设施。鼓励数据中心、5G基站、充电设施、工业园区等结合电网需求布局储能系统,对已并网投运且装机规模1兆瓦以上的电化学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最高0.2元/千瓦时的支持,每个项目支持期限3年,资助总额最高万元。

重庆

10月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行动计划(—年)的通知》,《通知》提出该计划的目标是,到年底,全市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网络服务效率、技术能力、覆盖率在西部地区达到领先水平。到年底,建成充电桩超过24万个,新建小区充电桩覆盖率达到%,中心城区具备条件的公共车位实现充电桩全覆盖。

10月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中提到,要完善市场化机制,深化能源市场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推动储能、调峰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通过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等鼓励新能源替代火电机组发电。建立储气库气量和储气服务市场化交易机制。

10月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实施方案中提到,要完善市场化机制,深化能源市场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推进电力辅助服务市场化,推动储能、调峰作为独立主体参与电力辅助服务市场。

10月8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重庆市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行动计划(—年)的通知,通知指出,健全充储电价支撑政策,探索开展V2G商业化示范应用,充分发挥电动汽车规模化、分散式储能优势,建立电动汽车储能池,平衡电力系统峰谷负荷。依托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鼓励在具备条件的充换电站建设用户侧储能项目,提升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能力。

近日,重庆市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计划中提到,要加大节能装备产品供给力度,大力发展高效光伏、大型风电、智能电网和高效储能等新能源装备。加快节能创新技术产业化,推动建立节能创新装备产业化示范项目。加快推动能源电子产业技术进步和融合发展,积极推进新型储能技术产品在工业领域应用。

近日,重庆市经信委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提到,加快推动能源电子产业技术进步和融合发展,积极推进新型储能技术产品在工业领域应用,探索氢能、甲醇等利用模式。

10月10日,重庆市发改委印发《重庆市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发展绿色交通消费。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全面落实购置税减免、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启动综合能源站规划编制,加强充换电、新型储能、加氢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到年,建成两种及以上能源供应类型的车用综合能源站座。推动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工作,有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到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以上。

10月13日,重庆市经信委公开征求对《重庆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稿指出,支持绿色微电网建设,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分散式风电、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多元储能、生物质发电、高效热泵、余热余压利用、智慧能源管控等一体化系统开发运行,构建多能互补的高效能源体系。支持可再生电力在电加热窑炉、高温热泵、电热储能锅炉等领域电能替代,结合新型储能、储热等技术,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

10月18日,重庆市万盛经开区管委会发布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深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等五个行动计划的通知,通知指出,到年,全区新能源(储能)产业工业总产值突破亿元,其中:动力和储能领域工业总产值突破亿元,新能源材料领域工业总产值突破50亿元,“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综合能源服务领域工业总产值突破10亿元。

10月20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供应链体系行动计划(—年)的通知。规划中提到,要重点突破高能量密度、高安全动力电池技术,持续推进固态电池等新一代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加快研发高效、高密度、高集成驱动电机等技术及产品,持续引育电机系统先进企业。加大电池控制和电机控制系统培育力度,提升电控整体配套能力。要积极引育一批动力电池正负极材料、隔膜、电解液,以及燃料电池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等基础材料项目,打造化工新材料配套产业集群。

浙江

近日,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了《浙江省电力条例》,并将于年1月1日起施行。在储能方面,条例中提到,储能发展应当根据提高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要求,结合地区资源优势合理布局抽水蓄能电站和各类新型储能项目,引导储能安全、有序、市场化发展。

10月14日,浙江龙港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政策提出,加快推进储能项目建设。推动社会资本开展用户侧储能项目建设,将分布式储能系统通过协调控制策略进行汇聚,为配电网提供有效支撑,逐步探索形成储能项目作为可调节负荷参与需求侧响应的机制。对于实际投运储能项目,按照实际放电量给予储能运营主体0.8元/千瓦时的补贴。

10月19日,浙江省嘉兴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嘉兴市年度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奖补资金使用操作细则》的通知。细则中提到:在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在本市购买,在市本级完成上牌并运行,且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国产纯电动、插电式混合动力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的单位或个人,将享受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价格须与市场公允价相符)的50%的补贴;

10月19日,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苍南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的公示。公示中指出,积极构建覆盖全苍南县的充换电设施服务网络,以满足各类地区新能源汽车发展与使用的基本需求,确定苍南县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县域目标为:近期至年公共充电站14座、公共充电桩个、专用充电桩个;远期至年公共充电站56座、公共充电桩个、专用充电桩个。

10月24日,浙江省衢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衢州市年度中央财政节能减排补助资金(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奖励)使用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提到,本次补助的范围为在衢州市范围内建设运营的新能源汽车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对自年1月1日至本方案实施起始之日,新建投运且接入市级监管平台的公用充换电基础设施可获直流快充桩元/千瓦、交流慢充桩元/千瓦的补助。

10月28日,浙江省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印发,行动方案指出,到年,产业集群化发展布局更加优化,产业规模和竞争力位居国内前列,力争新能源汽车年产量达万辆,占全省汽车生产总量比重超过60%,新能源汽车产量占全国比重10%以上,关键零部件本地配套率显著提升。

江苏

10月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江苏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文件提出,到年,全省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万千瓦时左右。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化石能源和新能源优化组合,推进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等新型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狠抓新能源消纳能力建设。加强源网荷储协同发展,注重发输配用衔接,推进新能源电站与电网协调同步。

10月19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十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中提到:要统筹推进城乡地区充(换)电设施布局。优化城市公共充(换)电网络建设布局。要加快乡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公路沿线快充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要加快换电模式和“光储充”试点应用。

10月24日,江苏省发改委发布《江苏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鼓励拥有储能、充电桩设施、数据中心、基站等其他具备可中断负荷的用户和运营商可以独立户号参与需求响应。

10月25日,江苏苏州工业园区发布《关于组织园区光伏和储能项目补贴申领的通知》。通知明确奖补范围为分布式光伏项目和分布式储能项目,已发放过补贴的项目补贴时间为年10月1日至年7月31日,新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补贴时间为并网时间至年7月31日。

近日,江苏省宿迁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宿迁市“十四五”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在公用充电设施建设方面,按适度超前建设理念,将加快推进公共停车场、园区、旅游景区等充电设施建设。规划“十四五”期间,在宿迁市中心城市范围内共设置公共充电设施座,充电桩个;远期规划至年,设置公共充电站座,充电桩个。

湖南

10月9日,郴州市人民政府发布《郴州市强化“三力”支撑规划(-年)》的通知。通知指出,积极发展电化学储能。严格遵循风电、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分别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5%、5%比例(储能时长2小时)的要求配建储能电站,鼓励可再生能源企业自建、合建或购买储能调峰能力,引导电源侧储能规模化应用。

10月10日,湖南省发改委根据《关于开展年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新型储能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发布湖南省新能源发电项目配置新型储能首批试点候选项目名单,涉及湖南省11个城市,21个储能电站项目。

10月11日,湖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印发《湖南省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做好碳达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要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强电源协调优化运行能力,创新电网形态和运行模式,显著提升电力负荷弹性,大力推进电源侧、电网侧和用户侧储能发展,保障新能源消纳和电力安全稳定运行。创新电网结构形态和运行模式。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支持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充分挖掘电力需求侧响应能力,引导企业自备电厂、工业可控负荷等参与系统调节。

10月13日,湖南省发改委印发《湖南省电力支撑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年)》。《方案》提出,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和新型储能。积极发展电化学储能,优先在新能源消纳困难地区建设一批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引导电源侧储能规模化应用,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围绕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

近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湖南省汽车产业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到年,湖南省汽车产量突破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万辆以上,汽车产业产值突破0亿元。

湖北

10月10日,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公开征求《武汉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意见稿中指出,要健全公共交通运输体系。全面推广应用清洁能源、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在城市主干道及有条件的次干道资源分配中,提高公交专用车道比例。鼓励发展有轨电车、BRT快速公交等多元公共交通方式。到年,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

10月17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湖北省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动新型储能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积极研制成套电池装备,支持全钒液流电池储能装备产业化发展和应用示范。加快发展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物理储能设施和锂电池、铅蓄电池、超级电容等化学储能设施。

10月24日,咸宁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征求《咸宁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意见中提到,本次规划范围为咸宁全市,共辖1个区、1个县级市、4个县。年限规划基准年为年,规划年限为年~年,规划水平年为年,远景展望至年。至年,基本建成功能清晰、布局合理、使用便捷的充电设施网络,确保满足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需求。

河南

10月19日,安阳市人民政府印发《安阳市“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其中储能方面指出:开展节能高效催化产氢工艺、光电储能材料、光催化水分解获取清洁氢能源、氢燃料电池关键材料等研发。加快安阳氢制备产业布局,建设示(示范区)殷(殷都区)龙(龙安区)氢能与储能技术研发和应用试验区,打造低成本氢能源生产基地。开展氢能与储能产业试点示范,打造规模化、商业化终端应用场景。

10月20日,河南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下达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方案》的通知。文件显示,河南省本次下达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开发方案共.1万千瓦。其中集中式光伏35万千瓦,分布式光伏16.万千瓦;风电万千瓦。其中储能配置要求按照20%~55%、时长2~4小时不等。

10月25日,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郑州市数据中心产业发展规划(—年)》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要加速部署高效供配电系统。支持河南联通、河南移动、河南电信等企业的大型、超大型互联网数据中心采用错峰储能、分布式供能、市电直供、高压直流供电、不间断供电系统节约运行模式、优化数据中心配电线路等技术或策略,有效降低数据中心能耗。

河北

10月5日,邢台市人民政府印发《邢台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鼓励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行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及光伏储能一体化应用,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手段促进节能提效。因地制宜利用采煤沉陷区、废弃矿山、农林牧渔等资源,开发一批集中式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积极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与微电网项目建设。

10月10日,唐山市政府发布《唐山市海上风电发展规划(-年)》,其中提出,推进多种储能方式开发。依托海上风电开发,积极拓展延伸储能下游产业链条,鼓励具备条件的能源企业实施“海上风电+储能”项目,引导和支持开展与集中式新能源发电协调的储能技术推广应用。

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中提到,河北年拟安排保障性风电、光伏规模5.24GW,市场化规模10GW、储备规模15GW。

10月28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河北南网工商业及其他用户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平段电价按市场交易购电价格或电网代理购电平均上网价格执行,高峰和低谷时段用电价格在平段电价基础上分别上下浮动70%;尖峰时段用电价格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而且要求中长期交易合同申报价格,原则上峰谷电价价差不低于本通知分时电价的峰谷电价价差。

上海

10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打造未来产业创新高地发展壮大未来产业集群行动方案》的通知。方案中提到,要推动开展战略性储能技术研发,推动压缩空气、液流电池等长时储能技术商业化,促进“光储充”新型储能站落地,加快飞轮储能、钠离子电池等技术试验,推动固态电池电解质技术攻关。

10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上海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明确到年,新增城市物流车%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

10月26日,上海市科技委印发《上海市科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实施方案》,方案在新型电力系统专栏中提出:研发低成本、高安全、长寿命的钠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液流电池等高效储能技术,研发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等机械储能技术,研发分布式储能与主/微网的协同管控技术、梯级电站大型储能安全技术等。

10月3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上海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要加快构建与超大城市相适应的绿色交通体系,完善充换电、港口岸电、加气站、加氢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党政机关公务用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完善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到年,70%以上的区级及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约型机关。

江西

10月10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江西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逐步扩大可再生能源供给。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增强源网荷储协调互动,合理发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多元储能等项目,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光伏+储能”等自备电厂、自备电源建设。谋划布局氢能及装备产业,加快新型储能规模化应用,推进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适时开发氢能应用示范。

10月11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优做强我省锂电新能源产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件指出对锂电池关键材料、高性能动力型、储能型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通过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项目,采用股权质押等方式择优予以重点支持,单个项目给予0-万元。

近日,江西省商务厅等17部门发布《关于搞活汽车流通扩大汽车消费若干举措》的通知。通知中提到,支持新能源汽车购买和使用,充分发挥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积极支持各地举办各类汽车(新能源车)展览展销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下乡支持政策,引导企业加大活动优惠力度,促进农村地区新能源汽车消费使用。执行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到位。

四川

10月12日,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政府发布《广元市利州区“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在发展任务中,规划中提到,要提质量助交通现代化。积极推广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交通运输适用装备与设施的应用,推进公交新增和更新为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车,推进客运船舶更新为新能源船舶。推进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沿线、城市公交站、物流园区等服务领域布局充电桩、换电站、加氢站基础设施,推广换电模式和氢燃料在重型卡车、营运大客车领域的试点应用。

10月13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的通知。规划中提到,到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20%左右。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化,加强充电、加氢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交车辆中新能源车比例。提升新能源汽车产业竞争力,加快推动汽车产业向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方向转型。推动川渝共建区域性碳中和技术创新中心,布局先进储能、氢能炼钢、碳捕集等低碳技术研发。

10月17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印发《四川省“十四五”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年)》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要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车载集成应用、性能测试评价与优化、安全防护、高压储氢加氢等关键技术研究,开展电动汽车整车高可靠、低成本、高安全、智能化技术研究,开展电池单体及系统、电驱动总成、能源互联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要开展水电、风电、天然气、核能、储能技术等领域关键技术和装备升级,重点推进大功率风电机组装备,光伏组件规模化集成系统,制储用一体化技术,低成本、长时效、高安全储能技术研究。

安徽

10月12日,安徽六安发改委印发《六安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规划指出,到年,单位GDP能耗降低15%,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煤电供电煤耗降至克标准煤/千瓦时;形成占年度最大用电负荷5%的需求侧响应能力;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25万千瓦。探索推动电化学储能等新型储能应用,在电源侧和电网侧双向发力建设一批集中式电化学储能电站,提高新能源消纳和存储能力。

10月12日,安徽省芜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关于征求《芜湖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年)》(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意见函中提到,到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产业整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新能源汽车产量占比超过30%;基本形成纯电动为主、混合动力为辅、氢燃料示范的发展格局;新增建设共用、专用、自用等各类充电桩个、综合体充电站5座、换电站30座、加氢站10座,桩车比1:2.25;实现新能源汽车在交通领域公务出行、城市物流、公共交通、城市环卫等应用场景新增占比超过50%。

10月18日,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合肥市进一步促进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通知指出,对装机容量1兆瓦时及以上的新型储能电站,自投运次月起按放电量给予投资主体不超过0.3元/千瓦时补贴,连续补贴不超过2年,同一企业累计最高不超过万元。

10月19日,安徽省滁州市工信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滁州市汽车及装备制造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意见中提出,要大力发展光伏组件、储能电池等太阳能电力设备,积极发展集电力变换、远程控制、数据采集、在线分析、环境自适应等技术于一体的高效智能光伏逆变器、控制器、汇流箱等装备,加快开发分布式储能单元、移动式和固定式独立储能电站、储能式应急电源保障装备。

山东

10月12日,山东省工信厅发布了《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提出,启动“风光储能+大数据中心”建设,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达到25%以上。实施“双碳”数字化驱动工程。推进人工智能领域企业与新能源领域企业联合,提供风光储等清洁能源一站式服务,助力高效使用清洁能源。

日前,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有序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参与市场费用分摊,支持新能源与配建储能联合体参与电力市场。年,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结构,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10月28日,山东省能源局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申报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市场化并网项目应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全容量建成并网,确保配套储能设施同步投运,未能如期并网的项目将从市场化并网项目名单中移出,同时对项目所在地增加相应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

山西

10月8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到年,全省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8万千瓦以上。其中,风电0万千瓦左右、光伏0万千瓦左右、水电(含抽蓄)万千瓦以上、生物质发电万千瓦以上,新型储能装机将达到万千瓦左右,实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装机容量占比达到50%的目标。

10月20日,山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建立和报送新型储能省级规划项目库的通知,通知指出,入库项目分为新能源场站配置新型储能项目、电网侧新型储能项目、用户侧新型储能项目、联合火电调频储能试点项目等。

10月27日,山西省能监办发布《山西储能电站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新能源配套储能或用户侧储能等满足独立并网运行等技术条件时,可自愿申请转为独立储能电站运行。明确了储能需具备AGC调频、一次调频、快速调压、AVC等功能,并需要依据相应规则参与考核。

贵州

10月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发布贵州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全面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加氢、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到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覆盖率达到%。

10月8日,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贵州省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指出,大力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积极落实国家对新能源汽车的财税支持政策,加大对新能源汽车在充换电、通行路权等使用环节的支持力度,加强新能源汽车使用保障,推广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充电桩等基础设施覆盖,打造全省统一的智能充电服务平台,推进“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和应用,加快实现电动汽车充换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10月27日,《贵州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年)》印发。方案提出:推进建设一批分布式智能电网示范项目,建设金元织金电厂等数字化电厂。推动能源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推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示范、光储充一体化站等示范项目。在城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具备建设条件的加油(气)站,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覆盖,形成骨干公共充电网。年,累计建成智能充电基础设施3.2万个。到年,力争累计建成智能充电基础设施4万个以上。

黑龙江

10月20日,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推动智能微电网、“光储直柔”、蓄冷蓄热、负荷灵活调节、虚拟电厂等技术应用,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电力,主动参与电力需求侧响应。

近日,哈尔滨市使用中央和省补助资金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实施细则印发,实施细则指出,补助对象为在哈尔滨市9个行政区内建设运营,并接入服务平台,为新能源电动汽车提供电能补给的各类公用、专用直流充电设施和换电设施。申报项目单个总规模不少于千瓦(额定输出功率),使用政府资金(含专项债)建设的项目不得申报。

辽宁

9月30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发布《辽宁省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强省建设实施方案》。方案中提到,要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拓展清洁能源开发空间,助推储能产业发展壮大。开展新型储能技术试点示范,通过示范应用带动新型储能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完善产业链,增强产业竞争力。加快推进电力市场体系建设,明确新型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加大“新能源+储能”支持力度,在新能源装机占比高、系统调峰运行压力大的地区,积极引导新能源电站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新型储能。

近日,《辽宁省落实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印发。文件提出,建立省内发电容量成本回收机制;通过辅助服务市场收益,引导抽水蓄能、电化学储能、物理储能、储热等调节电源投资建设。规范开展中长期分时段交易,完善价格传导机制,拉大峰谷价差,引导用户削峰填谷,实现与现货市场的有效衔接。建立省内调频辅助服务市场,与现货电能量市场同时启动、独立运行、有序衔接、分开结算。设计用户可调节负荷参与辅助服务交易品种,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建设和多能互补协调运营,完善成本分摊和收益共享机制。

内蒙古

10月12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自治区理顺公路交通投资建设体制机制六条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公路沿线充电设施布局。根据公路交通实际需求,按照规定给予电力增容政策支持和费用减免。

10月26日,通辽市人民政府发布通辽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文件指出,抢抓新能源跨越发展有利契机,推动能源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着力打造风能、光伏产业集群,扶持培育氢能、储能产业集群,形成技术先进、竞争力强、规模体量大的风光氢储装备制造产业集群。

甘肃

近日,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白银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大力推动电源侧新型储能发展,布局建设平川区MW/MWh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白银市智能网域新型储能电站项目。根据电力系统运行需求,结合新能源资源开发,全面推广新能源+储能的系统友好型新能源电站,实现储能与新能源电源的深度融合、联合运行。新建并网新能源项目配建储能规模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的10%,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

近日,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酒泉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规划提出,“十四五”期间将推动储能多元利用,布局开展风储、光储、大电网储等电化学储能项目,力争电化学储能装机容量达到万千瓦以上。规划公布了“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重点项目表,其中新能源发电项目配套调峰电源含8.68GW储能项目。

天津

10月12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的意见,文件指出,在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领域,加快生物药、锂离子电池、高端装备材料标准制修订。聚焦汽车网联化智能化、石油化工新材料基地和航空航天产业集群建设,强化标准支撑。

陕西

10月2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西安市“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规划提出,加强柔性输电、储能电站等关键技术攻关,发展高端智能电网装备,将信息技术全面渗透到输变电技术和装备中。推进先进储能装置、超级电容器等设备研发生产,突破大规模储能等设备的制造和应用技术。

福建

10月25日,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大做强新材料新能源产业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中提到,龙岩市将要打造打造特色鲜明具有区域竞争力的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基地,到年,含氟新材料、稀土新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锂电新材料、半导体新材料、隔热新材料等领域实现技术优势和产业优势,力争新材料新能源科技企业培育库产值达到亿元。

广西

10月20日,南宁市发改委发布“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区、客运枢纽、物流园区、公交场站、机场等区域汽车充换电、加气、加氢等设施。建设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市。打造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培育市场主体,建设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打造新能源汽车品牌,做大做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龙头企业。

海南

10月31日,海南省三亚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三亚市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通知中提到,要开展换电示范应用。打造三亚换电车辆推广样板工程,试点期内换电车辆推广4辆,其中社会运营领域3辆,私人领域0辆。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试点期内换电站建设完成25座,其中年建成10座,年建成15座。构建与全市交通运力相契合的充换电服务网络体系,充换电服务能力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宁夏

10月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在重点任务方面,方案中提到,要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坚强智能电网,优化完善配电网结构。建设牛首山、中宁等抽水蓄能电站,加快新型储能设施推广应用,提升电网调峰能力,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

青海

10月12日,青海省能源局印发《年青海省新能源开发建设方案》,年开工新能源项目共5类、38个,规模合计.8万千瓦,储能需求合计约MW/MWh。其中“揭榜挂帅”新型储能示范项目配套新能源项目10个、合计新能源万千瓦,压缩空气储能、电化学储能等合计规模MW/MWh。且明确要求:严禁只建设风光项目,配套储能项目不投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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